不干胶标签是由纸类、塑料类和化工类等材料经过多次加工而成,故对储存使用要求较为讲究:
一、不干胶标签储存要求:
1. 不干胶标签避免阳光直接照射,要防潮、防晒、防高温、防超低温。
2. 不干胶标签不能与易燃、易挥发的危险品混放。
3. 不干胶标签存放时应有防潮纸或薄膜包装密封好,卷装应当竖立堆放,平张应平整地存放,而且每板高度不应超过1m,货物离地面(垫木版)10cm以上。
4. 在23±2℃和RH65±5%相对湿度下可储存一年,有些胶水可达到二年。
二、不干胶标签使用要求:
1、被粘着物之表面上不能有油渍、灰尘、水、脱膜剂或其他污染物等,如果有均必须事先擦拭干净方可确保粘着,如不甚清洁的表面就需要强粘型胶水。粘着效果需达到24小时后才会达到最佳。
2、 在不干胶产品粘贴时应均匀地在整个表面施加压力,使粘着物与被粘着物完全接触才能达到理想的粘贴效果。
3、在选择不同的印刷(如丝网印刷、胶印、柔印版印刷、轮转印刷等)以及加工(如分切、开张、折叠式进纸方式、单张到单张)以后,才可决定选择印刷材料。
4、本公司有多种材质及胶粘剂,用户使用时可参照各材质及胶粘剂特性选择订购,但由于生产及使用过程中出现众多可能对产品有所影响的因素,建议在贴新的材质前侨各种试验,然后正式使用。
注:在确定不干胶材料以前,应先在相同印刷、加工及贴标条件下测试。
复制本文链接 文章为作者独立观点不代表标签信息网立场,未经允许不得转载。